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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推動與管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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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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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事項。

2023.01.06
經濟部
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事項。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第3項、第10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計畫目標:航太產業為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我國不斷提升國防自主及不對稱作戰能力,國機國造、潛艦國造都是重要的成果,其中國機國造的部分就包含無人機,在軍民整合的國防及戰略核心產業上,政府扮演領頭羊的角色,提升企業參與研發的動力,帶動民間相關產業發展,達到國防經濟加乘效益,鞏固臺灣在全球經濟新趨勢的關鍵地位。為建立符合我國軍事戰略需求之無人機技術與產品,透過開發「監偵型無人機」、「目獲型無人機」、「微型無人機」等3類5款無人機機型,以強化國內無人機產業系統整合能力,提升我國無人機國防自主能量,帶動我國無人機產業發展。

二、申請資格(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申請企業應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一)計畫主導業者須為經濟部111年12月21日公告核定之軍用商規無人機系統整合主導廠商。
(二)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四)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其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三、補助範疇:
(一)本計畫補助範圍需符合國防部訂定之「監偵型無人機」、「目獲型無人機」、「微型無人機」等3類5款軍用商規無人機產品規格,以建立我國無人機產製能量。
(二)主導廠商應協助其合作業者,開發3類5款軍用商規無人機產品之關鍵模組(如電池模組、飛控模組、電推模組、應用功能模組、航電與通訊模組等)及關鍵技術。
(三)建置符合軍方要求之無人機產品及品保能量,以輔導業者成為軍方合格供應商。

四、審查注意事項:
(一)計畫書面初審:審查申請資格、核對各項應備資料,審查申請計畫是否符合本計畫性質。
(二)計畫技術審查:計畫應具下列說明。
1、計畫成果競爭力:
(1)籌建關鍵核心技術:應載明產品規格、產品單價及技術開發規劃等有關產品競爭力分析之量化資訊。
(2)建置品保能量:應說明產品品質檢測及軍用授權認證,以及其必要性及預期效益。
(3)營運規劃與供應鏈建置:應具體提出欲開發機型之未來量產與營運規劃策略,以及參與國內合作計畫項目、對象、技術引進、授權認證及帶動直接或間接投資等。
2、產品開發:
(1)計畫應帶動國內無人機及週邊產業,建立軍用商規無人機關鍵技術及高值化產品之能量。
(2)計畫應以軍用商規無人機之產品及其開發流程為主軸,並須詳述零組件/模組件/產品開發、關鍵製程技術及檢測驗證等建置工作規劃。
(3)廠商所開發之無人機產品,應通過政府核可檢測單位之資安檢測驗證。
3、計畫全程效益(含相關投資計畫):
(1)預期產出效益:增加產值、帶動投資、增加就業機會等。
(2)產業帶動效果:可帶動國內產業鏈,開發高值化新產品、生產關鍵製程與關鍵零組件/模組件。
(3)計畫可行性:計畫書完整性、可行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團隊組成及執行經驗。
(4)其他衍生效益:員工素質提升效果、成立新公司、對公司影響(能量建立、技術升級、企業轉型)、對產業影響(產業缺口、進口替代、下游產業鏈關鍵等)。
4、其他有利審查:
(1)提升供應鏈位階或達到系統整合開發。
(2)補助範圍之關鍵製程技術,其衍生至民用產品開發。
(三)計畫時程:以不超過7個月為原則。
(四)補助經費:補助比例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其餘由申請單位自籌。
(五)補助科目:投入研究暨發展人員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費、委託研究費、驗證費、國內差旅費、專利申請費等。
(六)核定方式:由本部召開決審會議審查後核定。

五、應備申請資料:
(一)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
(二)主導企業須檢具最近3年、聯合申請企業須檢具最近1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若無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須檢具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財務報表。
(三)計畫書。

六、計畫申請時程: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至112年2月6日止(可親送或郵寄,掛號郵寄者以交郵當日郵戳為憑;親送或其他遞送方式須於公告截止日當日下午5時前送達)。

七、本計畫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未來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等,本部保留終止或變更本計畫之權利。

八、除前列各項公告事項外,其他申請應備資料格式,及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等,詳見「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須知。申請須知資料可由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https://aiip.tdp.org.tw/)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索取。

九、送件地點與諮詢服務:
(一)送件地點:「經濟部技術處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2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
(二)申請諮詢專線:(02)2754-1255分機2140施先生。

十、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請依「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經濟部111年12月21日公告核定之軍用商規無人機系統整合主導廠商
1.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須知(公告版).pdf 2.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須知(公告版).docx 3.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申請須知(公告版).odt 4.計畫申請表.docx 5.計畫申請表.odt 6.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_計畫書.docx 7.軍用商規無人機發展計畫_計畫書.odt 8.計畫經費需求試算表.xls 9.計畫經費需求試算表.ods 計畫管理作業手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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